根据浙江新闻奖评选办法规定,现将本届上报参加浙江省新闻奖新媒体类奖项5个参评作品及作者名单进行公示。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.公示期限内,任何中心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
2.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3.公示时间从3月9日起到3月16日止。
4.公示联系电话:88592169。
诸暨市融媒体中心
2023年3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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