谎报警情,浪费警力资源,是触犯法律的行为。眼下疫情当前,谎报疫情警情,性质就更加严重。
昨天晚上,诸暨大唐街道一名男子酒后谎报疫情警情,被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。
2月2日晚上7点钟,大唐派出所接到110报警,报警人丁某称自己1月14日从武汉来到诸暨,目前有发烧、咳嗽等症状,要求将其送往医院。
接警后,大唐派出所、大唐街道办事处、市第六人民医院高度重视,派出疫情防控人员携带防护装备迅速赶到现场。就在防控人员赶往现场途中,丁某再次拨打110,称自己病情危重,快不行了。
防控人员到现场后,疏散群众并将丁某送往医院检查。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,刚到医院丁某就连声道歉,称自己并未去过武汉,也没有发病。医生诊断后,该男子没有冠状病毒感染症状。
经核实,去过武汉并被病毒感染,纯属该男子当晚饮酒后虚构。
丁某的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
大唐派出所副所长王旭说,该男子的行为,不仅严重浪费了公安和医疗资源,更是会引起社会不必要的恐慌。
在此提醒广大市民,疫情当前,请把资源留给更需要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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